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作者:综合处 | 时间:2025-09-12 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本市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依法治志,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2.研究本市党的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3.征集、整理、编纂本市党史文献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党史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编辑重要文献。

4.开展本市党的历史、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宣传普及教育,宣传党的奋斗历史、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思想。

5.审核涉及本市党的历史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参与审核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6.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7.收(征)集、保存本市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8.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9.指导各区党史和文献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本市地方志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单位内设综合处(人事处)、第一研究处、第二研究处、第三研究处、市志指导处、区志指导处、年鉴指导处、科研规划处、宣传教育处、文献资料处、刊物编辑部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060.5万元,比上年减少147.75万元,下降3.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60.5万元,比上年减少147.75万元,下降3.51%。

1.财政拨款收入406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24.57万元,比上年减少281.36万元,下降7.39%,其中:基本支出2852.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93%;项目支出671.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07%。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60.5万元,比上年减少147.75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压减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7.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54%;教育支出0.31万元,占本年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65.15万元,2024年度决算343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0%。

其中:

“行政运行”(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176.59万元,2024年度决算276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7%。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压减经费支出。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88.56万元,2024年度决算67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1%。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压减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万元,2024年度决算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其中:

“培训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万元,2024年度决算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压减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8.34万元,2024年度决算8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5.92万元,2024年度决算6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压减经费支出。

“抚恤”(款)2024年度追加预算22.42万元,2024年度决算22.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退休干部去世发放抚恤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52.6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2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76万元减少1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7.4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5.65万元减少8.2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压减经费支出;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出国(境)开展学术沟通交流活动、征集所属党史、地方志等相关的资料。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6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44万元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压减经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兄弟单位沟通交流借鉴工作等方面。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6.7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2.67万元减少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6.7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压减经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71.71万元,比上年减少5.02万元,减少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压减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2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本级)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1: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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